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招商引资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投资项目·财政税收政策

    信息发布者:YUCHANET
    2016-12-25 16:55:34   转载

      1、投资兴办工业企业,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大小,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,由县财政给予该企业上缴增值税25%部分不同比例的奖励。

      2、生产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,2年内由县财政给予该企业上缴企业所得税同等数额的奖励,第3—5年由县财政给予该企业上缴企业所得税50%的奖励。

      3、投资兴办第三产业项目,固定资产投资央200万元及以上的,自营业之日起,2年内县财政给予该企业上缴企业所得税50%的奖励;固定资产投资央1000万元及以上的,2年内由县财政给予该企业上缴企业所得税同等数额的奖励,第3—5年由县财政给予该企业上缴企业所得税50%的奖励。

      以上财政税收政策如有新的规定出台,按照新的政策执行。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